雇主不满月嫂的服务,在网上发帖曝光,月嫂认为此举侵害其名誉权,向海淀法院起诉,要求删帖道歉,并赔偿其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3万元。 张女士在诉状中称,2011年1月至2月间自己到石女士家当月嫂,在护理期间,自己勤勤恳恳地完成了工作。但在2011年5月,自己在网上发现一篇题为《说说我家黑心月嫂》的帖子,不仅公布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和电话,还列举了五大“罪状”,包括给孩子吃安眠药、护理技术差、偷钱、偷吃东西、挑拨家里人关系。该帖经转载后迅速传播,给自己造成了严重后果。张女士认为,石女士的行为已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,应予以赔偿。 本文来源:北京晨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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